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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南京6月13日電(田雯)13日,南京市工商局發佈了南京多家公司侵犯青奧知識產權的典型案例,有公司發佈涉嫌侵權的廣告內容,更有公司自詡“青奧會特許商品經銷商”,目前均被工商部門查處,最高處以3萬元的罰款。
  南京藏品閣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侵權案
  南京市工商局鼓樓分局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南京藏品閣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為了招攬更多的顧客和會員,提升公司形象和知名度,通過公司網頁、公司聯絡卡、在公司住所一樓大廳設置宣傳欄等方式對外宣傳自己是“2014年南京青奧會特許商品經銷商”。
  經青奧組委市場開發部查證,確認該公司未取得第二屆夏季青年奧林匹克運動組織委員會的授權,謊稱自己是“2014年南京青奧會”特許商品經銷商,擾亂了市場秩序,破壞了公平競爭環境。因此,南京市工商局鼓樓分局依據有關法規對該公司做出罰款3萬元的處罰。
  南京海峽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侵權案
  4月30日,南京市工商局執法人員在巡查時發現,南京海峽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發佈內容為“青奧助力,時銷6億”的戶外廣告。經建鄴工商分局調查,涉嫌侵權的戶外廣告牌共有12塊,涉嫌侵權的廣告內容由南京海峽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提供,由3家廣告公司代理髮布。
  經查,3家廣告公司代理髮布廣告時存在未經登記發佈戶外廣告、未經變更登記改變廣告內容發佈戶外廣告等違法行為,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分別處以每家3千元的處罰。
  同時,執法人員還發現,南京海峽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於5月16日在南京某紙媒上刊登的有關廣告涉嫌侵權,在電臺廣告中也涉嫌使用了青奧特殊標誌。對此,建鄴工商分局對該公司的違法行為併案調查,目前該案件仍在調查處理中。
  南京建發河西新城廣告有限公司侵權案
  2月25日,工商執法人員在南京建鄴區江東中路檢查時發現,在該路段的綠化帶中設有“nANJInG、2014、YOGDNA”等字樣和青奧會會徽的燈箱廣告。經執法人員核查,發佈上述廣告者為南京建發河西新城廣告有限公司。
  經查,該公司於2013年10月份,自行設計製作了48塊燈箱廣告,分佈於夢都大街、奧體大街等地的綠化帶中,廣告中使用了“nANJInG”、“2014”、“YOGDNA”字樣及國際奧運會的五環旗圖案。
  當事人使用與第二屆青年奧林匹克運動會會徽相同的文字圖形組合的行為,未經商標註冊人第二屆青年奧林匹克運動會組織委員會的授權。工商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南京建發河西新城廣告有限公司作出了罰款2萬元的處罰。(完)  (原標題:南京多家公司侵犯青奧知識產權被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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